关于国家免疫规划百白破疫苗和白破疫苗免疫程序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疾控卫免发[2024]20号)
作者机构:国家疾控局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
出 版 物:《中国农村卫生》 (China Rural Health)
年 卷 期:2025年第17卷第1期
页 面:9-9页
学科分类:1004[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401[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10[医学]
主 题:百白破疫苗 国家免疫规划 传染病疫情 免疫程序 联合疫苗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白喉 疾控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药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百日咳等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国务院同意,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将现行3月龄、4月龄、5月龄、18月龄各接种1剂次吸附无细胞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以下简称百白破疫苗)和6周岁接种1剂次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的免疫程序,调整为2月龄、4月龄、6月龄、18月龄、6周岁各接种1剂次百白破疫苗的免疫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