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授权资本制的时代价值、创新与实施展望
作者机构: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25年第2期
页 面:140-15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4BFX075)“民法典善意制度公司法应用的特殊性研究”
主 题:授权资本制 法定资本制 声明资本制 时代价值 制度创新
摘 要:授权资本制的本质是授予董事会自主运作资本的权利。我国新设授权资本制旨在提高资本运营效率和资本制度的竞争力,具有嵌入式、可选择、可转换的折中授权资本制特色。对这一新增资本制的认知不应限于新《公司法》第152、153条的规定,还须涵盖股份回购和财务资助等规定,并体系化地对其进行解析。在资本形成的前端,我国授权资本制首创了公司在3年内授权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规则,以防止董事滥用发行权,平衡新老股东的权益;在资本流转的后端,其授权董事会流转资本的权利则十分有限。新的授权资本制被移植于法定资本制的土壤中,可能出现制度排异的问题,故应为其创造实施条件和环境。未来,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走向应是:放弃法定资本制,逐渐扩大适用授权资本制,最终过渡为声明资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