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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基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特质的分析

作     者:胡立法 

作者机构: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出 版 物:《理论与改革》 (Theory and Reform)

年 卷 期:2025年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201[经济学-理论经济学]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20105[经济学-世界经济]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脉络与推进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3ZDA013) 

主  题: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政党特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改革开放 执政党 执政资源 

摘      要: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党治国理政的重大任务。从理论与实践来看,必须也必然要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目前有关坚持党对经济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学理阐释多从政治与经济矛盾运动、政党与国家之间关系等视角来进行,鲜有从中国共产党自身所具有的特质来阐释。严密的组织体系、把控改革的能力以及执政资源的引导力与协调力,是中国共产党所具有的特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决定了必须也必然要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来说,党拥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能有效促进经济增长;党拥有有效把控改革进度和节奏的能力,能在经济体制改革不同阶段作出不同的重大决定;党拥有实现对执政资源的引导力与协调力,能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和为中长期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发展战略提供物质保障。同时,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实践也进一步证明了,正是上述特质,决定了必须也必然要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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