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作为中国法学的标识性概念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开放时代》 (Open Times)
年 卷 期:2025年第1期
页 面:147-161+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百年中国政法体制演进的经验与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2JZD014)成果
主 题:政治与法律 马列主义法律观 政法机关 政法法学 社科法学
摘 要:“政法不仅是理解中国政治的标识性概念,还有可能成为中国法学的标识性概念。“政法概念所指至少有三种情形:宏观意义上的政治与法律、意识形态意义上的马列主义法律观和党对法治的领导权、组织建制意义上的各政法机关。而在日常实践中,“政法这一概念集中指向意识形态和组织建制。特别是在组织建制上,“政法概念被普遍使用。因此,在学术研究中,不仅需要研究政法语词背后的意识形态,更需要经验地研究各政法机关特别是具体案件背后的政法关系。只有积累足够多的政法经验,才有可能加以一般化,从而将“政法提炼成为中国法学的标识性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