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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德和美国核事故责任比较

作     者:胡舜媛 

出 版 物:《国外核新闻》 (Foreign Nuclear News)

年 卷 期:1989年第5期

页      面:8-9页

学科分类:08[工学] 082701[工学-核能科学与工程] 0827[工学-核科学与技术] 

主  题:核事故 责任 西德 美国 

摘      要:【西德《原子经济》1988年第12期第594页报道】 1988年8月22日,里根总统签署了一项法令。该法将美国核电厂核事故后果的责任赔偿额提高到约70亿美元。美国的现行核事故责任法是1957年制定的。它规定的核事故后果责任赔偿额只有约7亿美元。据美国人讲,这7亿美元来自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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