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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寻衅滋事罪的疑难问题及对策

作     者:汤晓慰 

作者机构: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出 版 物:《检察实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年 卷 期:2002年第3期

页      面:63-6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重伤 被害人 寻衅滋事罪 严重后果 适用 行为人 司法实践 对策 局限 个人 

摘      要: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的如何定罪寻衅滋事行为人所表现的“随意殴打他人,其目的是为了通过破坏公共秩序来寻求个人精神上的满足,其矛头的指向决不局限于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也不局限于某个特定的对象,往往不计后果,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那么,刑法应如何评价?在司法实践中有几种不同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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