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公司目标二元论——兼论我国现代公司的社会责任 收藏

公司目标二元论——兼论我国现代公司的社会责任

Analysis About The Dualism Of Corporate Goal

作     者:薛生全 

作者机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郑州450002 

出 版 物:《法学杂志》 (Law Science Magazine)

年 卷 期:2010年第31卷第12期

页      面:40-4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公司社会责任 社会利益 目标二元化 最佳利益 

摘      要:公司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唯一目标的一元论说,已主宰作为社会力量中最基本的市场主体——公司将近两个世纪,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与壮大,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的形成与发展,更多法学家开始聚焦于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目标二元论被广为关注,此学说一改公司传统的只为股东谋求最大利益的唯一目的,此时公司的社会责任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用语,而是代表着一种观念在公司法律制度上的诞生。公司目标二元论成为新时代高度发展的市场经济的产物,对公司法的修改和完善以及相关立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