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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银行账户资金的权利属性——横向公司诉冶金公司、汉口支行案之理论评析

On the Nature of Funds in Banking Account

作     者:张里安 李前伦 ZHANG Li-an;LI Qian-lun

作者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出 版 物:《法学论坛》 (Legal Forum)

年 卷 期:2007年第22卷第5期

页      面:83-90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银行账户资金 属性 债权 物权 

摘      要:存款人对银行账户资金即存款享有所有权,这是物权价值化的必然结果,也是物权与债权相区分的必然要求。因此,存款合同在性质上属于资金保管与转移资金利用权的混合合同;存款人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并非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而是所有权人与利用权人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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