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收弹性
作者机构: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出 版 物:《涉外税务》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年 卷 期:1991年第7期
页 面:13-13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税收弹性 税收收入 税收结构 收入变动 个人宽免 政府开支 增长速度 奢侈品消费 经济增长 应用比例
摘 要:收入弹性是税收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税收收入的变化与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之比。一弹性单位是指国民生产总值每变动1%,将伴随着税收收入变动1%。弹性单位小于1,意味着税收收入变动的百分比数小于国民生产总值变动的百分比数。弹性单位大于1,意味着税收收入变动的百分比数大于国民生产总值变动的百分比数。通常说某一税制或特定税种具有弹性,就是指弹性单位大于1;没有弹性,就是指弹性单位小于1。严格的用法,弹性仅仅是指自动产生的税收收入的变化,税率和管理状况没有变化,也没有新设或取消税种。这有时称为内在的弹性。它与税收浮动有别。浮动(Buoyancy)既指税收收入的自动反应,也指对税制或管理采取措施后税收收入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