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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5年4月22日在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作     者:丁伟 

作者机构: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出 版 物:《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年 卷 期:2005年第3期

页      面:32-3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主  题:法制委员会 审议结果 会议主席团 副主任 重大事项决定权 信访工作 法律咨询服务 年市 信访部门  

摘      要: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交付法制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2件。大会以后,法制委员会分别召开座谈会,就议案所提问题与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有关委员会和市政府、法院、检察院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并就议案的处理进一步听取了议案领衔代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于2005年3月30日召开了法制委员会会议,对这2件代表议案进行了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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