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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在上 治权在下——周礼德性政治要论

A Government of the Sovereign and by the People

作     者:李若晖 

作者机构: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出 版 物:《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16年第56卷第3期

页      面:112-12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0305[历史学-专门史与整体史] 06[历史学] 0603[历史学-世界史] 

基  金: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中华思想通史" 北京修远经济与社会研究基金会项目"华夏三千年的格局与变局" 

主  题:周礼 拟血缘 宗法封建制 主权 治权 

摘      要:周礼保留了氏族的外壳,但是依据国家架构对其进行了改造。周礼不是以家为基底予以放大而建构国,而是依据国的需要改造了家的内部结构。周礼不是纯血缘,而是拟血缘。进而,周礼中对各种关系的道德要求都是互相的。周礼之所以形成并强调相互性伦理,即在于以拟血缘建构天下一家,必须使居于下位的异族感受到血缘亲情。为了确保这一点,周礼在家国内部保留了部族联盟时期的反抗权。哪怕身为君王,如有虐民,也可放可杀。在典型的宗法制度下,不但小家之长和小宗之长是全家和整个小宗之族的财产的支配者,大宗宗子也是整个宗族的财产的支配者。可以将贵族内部各级宗子对财产的支配权曲折地表现出来的贵族宗族共有称为贵族宗子所有。周礼体制最为关键的制度设计,则是主权在上,治权在下。周天子虽然掌握了天下国家之主权,但是在周礼体制中,这主权受到了两层束缚:一是治权的分割,二是主权与治权分离。于是周天子的权力是一种消极权力而非积极权力。宗法封建制既是对周天子主权的维护,也是对周天子治权的分割与限制。只有当周天子以天下万民为念时,才能在现实中做到主权与治权的趋近于合一。如果周天子只考虑一己之私利,则必导致主权与治权相分离,并突显治权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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