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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

作     者:王元亮 

作者机构: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济南250100 

出 版 物:《科学社会主义》 (Scientific Socialism)

年 卷 期:2013年第2期

页      面:43-4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基  金: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价值与事实关系探究>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形式平等 实质平等 社会主义 

摘      要:形式平等在人们对平等的理解和伸张中是不可或缺的,但这丝毫不意味着它是充分的和具体的,形式平等并不能确保实质平等。实质平等是形式平等的具体化和实质化,人类社会在实质平等方面的进步主要通过固化在法律制度中的各种权利来体现。无产阶级的实质平等要求是节制的,是消灭阶级差别。在社会主义阶段尤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质平等要求的具体内容及其实现方式,需要人们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做出适合自身国情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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