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兼谈深化改革的目标模式
作者机构:长春大学马列主义教学部
出 版 物:《河北学刊》 (Hebei Academic Journal)
年 卷 期:1993年第13卷第4期
页 面:28-3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1[经济学-理论经济学] 020105[经济学-世界经济]
摘 要:一、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是绝对排斥的吗? 以前,人们象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一样,总是把公有与个人所有、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绝对的对立起来。其实,这是没有充分根据的。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对立的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这种私有制,固然是一种个人所有制,但它却不是一般的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合著的《共产党宣言》中说:“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又说:“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可见共产党人所要废除的“资产阶级所有制,其本质不在于个人占有社会财产,而在于利用这种占有排斥否定其他个人对社会财产的占有。因而这种所有制就是“那种以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没有财产为必要条件的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