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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立高等学校法人制度的问题及其改革

The Corporate System of Public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in China: Issues and Reform

作     者:罗爽 LUO Shuang

作者机构: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北京100048 

出 版 物:《复旦教育论坛》 (Fudan Education Forum)

年 卷 期:2014年第12卷第5期

页      面:58-6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40106[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公立高等学校法人制度的改革进路研究"(13YJC880049) 

主  题:高等学校 法人制度 教育体制改革 自主性 公共性 第三部门 

摘      要:高等学校法人制度以高等学校的基本组织属性为价值基础,应当是一项契合高等学校自主性和公共性的法律制度,其内部价值冲突的整合模式包括自主性本位、公共性本位以及自主性和公共性冲突整合三种。我国高等学校法人制度在价值基础方面选择了自主性本位整合模式,并呈现出市场自主性的偏向。其问题表现为:缺乏高等学校自主运转的必要保障机制安排,导致保障高等学校自主性的制度目标未能达成;忽视高等学校的公共机构身份,导致高等学校公共性危机的产生。对其进行改革的应然选择是建立第三部门视野下的高等学校法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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