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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酒后驾驶致严重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况分析

Analysis on status of severe traffic accidents induced by driving under the influence of alcohol in motor vehicle drivers in Liuzhou city in Guangxi

作     者:殷凯 佘桂松 蒙进怀 张俊华 袁和 李少旦 赵红军 YIN Kai;SHE Gui-song;MENG Jin-huai;ZHANG Jun-hua;YUAN He;LI Shao-dan;ZHAO Hong-jun

作者机构: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45001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545001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100010 全球道路安全合作伙伴中国办事处北京100010 

出 版 物:《国际医药卫生导报》 (International Medicine and Health Guidance News)

年 卷 期:2012年第18卷第12期

页      面:1693-1695页

学科分类:03[法学] 08[工学] 0838[工学-公安技术]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全球道路安全合作伙伴(GRSP)项目(A10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自筹经费项目(Z2008389) 

主  题:酒后驾驶 严重交通事故 机动车驾驶员 血液酒精浓度 

摘      要:目的了解柳州市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行为在严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比例,为制定预防和控制酒后驾驶行为的政策和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共发生严重道路交通事故100起,连续对所有导致至少有一人严重受伤或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员(包括摩托车驾驶员)进行问卷调查和血液酒精含量测试。结果酒后驾驶事故48起,事故主要发生在晚上21时至凌晨2时,共30起;以30,39岁为高发年龄,占46%;驾龄越长,酒后驾驶事故发生比例越高;非职业驾驶员发生酒后驾驶事故的比例高于职业驾驶员;摩托车驾驶员发生酒后驾驶事故的比例高于轿车驾驶员和客车驾驶员。结论酒后驾驶是导致柳州市严重道路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必须采取广泛而有效的干预措施来降低酒后驾驶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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