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船小证问题亟待解决
出 版 物:《珠江水运》 (Poarl River Water Transport)
年 卷 期:1995年第10期
页 面:26-27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08[工学] 082303[工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823[工学-交通运输工程]
主 题:载重吨 亟待解决 船舶主尺度 运政部门 船舶等级 净吨 不正当经营 水运市场 总吨 船舶检验
摘 要:大船小证问题存在已久。对大船小证问题,有人片面认为纯属船舶升等级,增加船员配备问题,而没有认识到大船小证是当前水运市场管理中一种不正当经营行为,成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水上运输市场一大障碍。 一、大船小证的来由 大船小证或大吨位小证书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船舶实际载重吨的核定问题。过去无明文规定由哪一个部门来主管船舶载重吨的核定。船舶检验部门认为:检验船舶、丈量船舶主尺度、计算船舶稳性、核定船舶总吨、净吨、画出水线定出干舷以及定船舶等级是他们的职责。至于船舶载重吨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