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适用
作者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753000
出 版 物:《中国检察官》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年 卷 期:2014年第14期
页 面:78-7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国家赔偿 故意伤害罪 赔偿请求 法律适用 事实认定 对等原则 中国公民 争议焦点 赔偿法 所属国
摘 要:[案情]2011年8月11日,M国公民杰克在中国G市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G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10月12日,被G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7年有期徒刑。杰克不服,以案件事实认定错误为由上诉至N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12月12日,N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杰克无罪。2012年1月21日,杰克向G市中级人民法院和G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请求,要求共同赔偿其被关押121天造成的损失。经M国驻华使馆证明,M国没有制定国家赔偿方面的法律。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能否给予杰克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