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强制执行法的建议
On the Proposal for Enactment of Mandatory Law of Enforcement出 版 物:《政法论坛》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1992年第10卷第2期
页 面:96-98,10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强制执行法 民事诉讼法 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 变通执行 执行机构 执行工作 法律文书 执行难 当事人
摘 要:执行难、难执行,是近年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究其原因,一个重要方面,是执行法制不够完善,即没有一部强制执行法。本文以此为题,就执行的法律特征、工作现状、立法缺陷及其设想,提出如下立法建议。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和享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按照执行根据和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使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以保证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实现权利的行为。其主要含义是。特定的执行机关,即执行权只能由人民法院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行使。后者指的哪些行政机关,怎样行使执行权?有待《行政强制执行条例》作出规定。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