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出 版 物:《人事天地》
年 卷 期:2012年第11期
页 面:58-58页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7[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1[经济学-理论经济学] 020106[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主 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城乡 失业登记制度 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公益性岗位 人才服务网络 就业援助制度
摘 要:我国已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并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覆盖了98%的街道,96%的乡镇,95%的社区,许多行政村聘请了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构建起覆盖中央、省、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五级管理、六级服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络,并建立起职业指导员、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信息分析师等工作人员队伍。此外,当前我国已形成全国统一的就业与失业管理制度。围绕落实促进就业税收新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行了全国统一样式、统一编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将发证人群延伸到高校毕业生,建立了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统一管理。同时实施了公共服务项目免费制度和就业援助制度,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为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即时岗位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