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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诉讼中审查判断证据的主要方法

On the Main Methods of Evidence Review and Judgment of Litigations in Ancient China

作     者:郑牧民 ZHENG Mu-min

作者机构:吉首大学法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出 版 物:《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Jis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1年第32卷第3期

页      面:101-10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7YBA033) 

主  题:古代诉讼 审查判断证据 方法 

摘      要:在中国古代诉讼中,对于审查判断证据的方法,并没有一定之规。从古代判例判牍来看,审查判断证据的方法主要有五种,即情理审断法、事理审断法、对质法、印证法以及勘查、鉴定法。这些方法是古代司法经验和智慧的结晶,保障了古代司法的基本正义。但囿于不发达的方法理论和科学技术,这些方法的运用存在一些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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