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1+4”工作法 收藏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1+4”工作法

作     者:何俊 

作者机构:不详 

出 版 物:《中国社会工作》 (China Social Work)

年 卷 期:2024年第27期

页      面:44-4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婚姻家庭纠纷 情感变化 服务对象 婚姻家庭矛盾 情感因素 

摘      要:自古以来就有“清官难断家务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等关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俗语,由此可见,处理婚姻家庭纠纷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它掺杂了很多情感因素,导致社工在介入此类案件时极易被服务对象的情感变化牵着走,有时甚至会陷入两难的困境。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