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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建设研究——以G省Q州专门学校建设为研究样本

作     者:王成刚 文杰 

作者机构: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人民检察院 

出 版 物:《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Research)

年 卷 期:2024年第5期

页      面:86-91+85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01[法学-法学] 0401[教育学-教育学] 03[法学] 04[教育学] 040109[教育学-特殊教育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罪错未成年人 分级干预 专门学校 检察机关 制度完善 

摘      要: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对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对存在严重后果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明确了专门教育,专门学校成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和地位。当前,专门学校的建设因缺乏具体建设规范,在运作中存在专门学校数量少、学生入学程序混乱、教育指导机构未实质履职、分级处遇模式不清、教育矫治评估流于形式等问题,专门学校建设急需规范,方能真正发挥专门学校设立的价值,促进专门学校高质量发展,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和社会治理水平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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