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后继续缴纳的社保费劳动者应如何返还?
作者机构:吉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
出 版 物:《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年 卷 期:2024年第9期
页 面:11-12页
主 题:继续履行 项目经理 违法解除 社会保险费 社保费 解约 公司规章制度 劳动者
摘 要:案情介绍王某于2010年1月1日入职吉广集团,担任项目经理,吉广集团为王某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2020年1月1日,因王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吉广集团与王某解除了劳动关系。王某认为,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要求恢复岗位,继续上班。吉广集团则认为,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不同意王某继续上班。双方协商无果,王某遂申请仲裁,请求吉广集团继续履行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