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鞋,呵护“足下”职场安全
作者机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
出 版 物:《健康》 (Health)
年 卷 期:2024年第10期
页 面:13-15页
摘 要:周先生是一名肉联厂洗消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环境地面比较湿滑。有一次,周先生在工作中不慎滑倒受伤,经司法鉴定达到了伤残十级。据此,周先生要求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而公司表示已经为周先生支付了医药费用,而且周先生在事发当天,并没有按规定穿着公司配发的防滑防护鞋,属于违规操作,应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双方因诉求无法达成一致而对薄公堂。经法院审理,周先生所在的公司虽然已经根据岗位要求,为工作人员配发了专用的防护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