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视野下的遗产范围制度研究
Research about the System of the Scope for the Heritage under the View of the Comparative Law作者机构: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福建厦门361005
出 版 物:《河北法学》 (Hebei Law Science)
年 卷 期:2010年第28卷第4期
页 面:80-8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2[经济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201[经济学-理论经济学] 020102[经济学-经济思想史]
基 金: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家庭自治与国家干预:现代家庭立法发展方向研究>(05JA82003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作为继承客体的遗产,其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被继承人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且关乎其他继承制度的设计。囿于当时立法环境和立法技术,现行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不能反映现实之需,与公众继承习惯亦不相符。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尊重民情,重塑我国遗产范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