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内股权激励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作者机构: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
出 版 物:《注册税务师》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年 卷 期:2024年第7期
页 面:37-41页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主 题: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会计准则》 所得税处理 股权激励 所得税税前扣除 子公司 公告 费用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5月颁布了《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解决了企业直接股权激励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但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对在子公司层面确认的企业集团内股权激励费用应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没有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