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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能否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的再反思——以公共利益和诉诸司法为核心

作     者:李储信 余鹏文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ainan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4年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2JJD820027)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022JKF02022) 

主  题:法律援助 法人 非营利法人 公共利益 诉诸司法权 

摘      要:在我国法律援助立法中,如何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一直是各界热议的话题。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法律援助对象仅限于公民,而不包括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对于公益性社会组织,也可以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为了深化有关法人组织法律援助问题的讨论,依据欧盟法院裁判的相关判决,梳理域外关于该问题的研究成果和相关理论,并以此为基础,可以明确法律援助制度具有公共利益和司法保障双重属性。在我国,为进一步加强产权保护、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和维护社会稳定,理应以法律援助制度的双重属性为基础,构建非营利法人和其他法人组织的受援机制,依据法人法律援助分层理论来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实现司法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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