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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研究应增强教育学自觉

Enhancing Pedagogical Consciousness in the Study of Educational Law

作     者:胡劲松 樊冲 Hu Jinsong;Fan Chong

作者机构: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基础教育治理与创新研究中心广州510631 

出 版 物:《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Education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4年第42卷第10期

页      面:23-3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120403[管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可授管理学、教育学学位)] 040101[教育学-教育学原理] 

主  题:教育法学 教育学 理论自觉 

摘      要:教育法学的交叉属性要求避免单一学科思维。教育学不仅有助于解释教育中的法律实践,也有助于指导有关教育的法律实践,还有助于发现教育法律规律。教育学在教育法学研究中具有特殊价值。教育学命题是教育法学研究的理论前提,教育学思维影响教育法学的研究范式,而教育学与法学交叉则决定了教育法学的学科属性。用教育学自觉指导教育法学研究,应该重点增强教育学对教育法功能研究、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行为规范研究、教育法保障和促进教育创新研究以及教育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相互关系研究的指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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