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力价格基础知识问答(二)
出 版 物:《价格月刊》 (Prices Monthly)
年 卷 期:1989年第4期
页 面:39-42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主 题:峰谷分时电价 江西省 加价 小电网 工业电价 电力部门 地方政府 用电量 国务院 电价制度
摘 要:六、江西指令性电量使用增超产煤和铁路煤运加价,相应实行电力加价,采取这一措施的政策根据和核定方法是如何规定的?1988年,江西核定的指令电量使用超增产煤及运力实行电力加价为每度二分一厘。采取这一政策的根据是,国务院1985年以国发(1985)72号文件批转了《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以鼓励各方面办电的积极性,缓解缺电的困难局面。为贯彻国务院的这一精神,水利电力部、国家经委、国家物价局以(87)水电财字第101号文发出“关于多种电价实施办法的通知。这个通知规定,电网计划内使用国家(含地方政府)分配的加价燃料的费用纳入成本,相应提高售电电价。加价燃料包括电力部门计划内使用的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