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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罚成本与刑罚效益

On Penalty Cost and Penalty Benefit

作     者:陈正云 

作者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出 版 物:《法学家》 (The Jurist)

年 卷 期:1997年第2期

页      面:45-5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刑罚效益 刑罚成本 刑罚运用 刑罚量 刑法效益 罪犯 刑罚适用 成本形态 预防犯罪 不必要的 

摘      要:一、刑罚成本的含义从宏观层次上讲,刑罚本身是刑法自身成本的构成部分。并成为获取刑法效益最为根本的成本形态之一,但从微观层次上讲,刑罚本身又有其自身的成本内容。也就是说,国家在运用刑罚成本时又必然或可能要支付其他相关的成本,因为,刑罚作为刑法自身成本的一种而成为获取刑法效益的必要的社会投资,它自己不仅具有生产性即产出刑法效益,而且具有消费性即耗费必要的成本。从实质意义上说,刑罚都是以成本资源的面目出现的,但是对于不同的主体来说,刑罚成本的含义却不同。一般来说,对刑罚成本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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