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至上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主体性
“Putting the People in the First Place”and the Subjectivity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mmunity of the Chinese nation作者机构:内蒙古师范大学民族学人类学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8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党校统战理论与政策教研部内蒙古鄂尔多斯017000
出 版 物:《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4年第44卷第9期
页 面:60-66,18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4[法学-民族学] 03[法学] 030401[法学-民族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影响民族团结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18XMZ004)
摘 要: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具有主体性的社会政治工程,人民性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内在实质意涵。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旨趣,推动“人民至上理念与实践的协同并进,促使各族人民的主体性进一步彰显,团结一致自觉行动进一步深化,能最广泛、最大程度地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奠定“人心基础,凝聚“人心力量,提升中华民族的整体团结力,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人民至上价值目标来看,要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需积极保障改善民生、推动各民族同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有力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基础,不断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