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行政性失信惩戒名单的行政诉讼救济困境及破解——基于92份裁判文书的分析
作者机构: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延安716000
出 版 物:《征信》 (Credit Reference)
年 卷 期:2024年第42卷第8期
页 面:37-46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2021年度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21SFB4029)
主 题:行政性失信惩戒 失信惩戒 黑名单 受案范围 一行为一诉
摘 要:当前,列入行政性失信惩戒名单的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胜诉率极低,且未经人民法院实体审理的案件占比较高。列入行政性失信惩戒名单的行政诉讼救济困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院将部分“列入行为因性质判断问题而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二是对“列入行为的程序合法性审查不足,三是对“一行为一诉原则未能准确适用。困境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官对“列入行为存在理解偏差、未能准确认定“列入并公开失信惩戒名单行为的法律性质,导致对“一行为一诉案件受理原则的适用存在偏差。破解这一困境,需要确认“列入并公开失信惩戒名单的行政处罚性质,明确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请求适用“一行为一诉的例外裁判规则以及加强对列入并公开行为的程序合法性审查,从而化解行政诉讼救济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