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政策性与经营性业务问题之我见
作者机构: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
出 版 物:《华北金融》 (Huabei Finance)
年 卷 期:1994年第3期
页 面:33-35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业务问题 政策性业务 优惠利率 分开管理 企业自有资金 利息收入 分类排队 罚息 负债比例 全额信贷
摘 要:目前,摆在专业银行面前的首要任务是要把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分开管理,如何界定两类业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试图用一个指标来划分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的界限是不现实的。根据中国银行历史和现实的情况,我们认为应以1993年底为界限,分两个阶段定出两个标准是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即从1980年至1993年底为一阶段;从1994年开始为另一阶段。这样分的好处是,前一阶段的情况比较复杂,遗留问题很多,比较难解决,制定标准时宜细不宜粗,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一事一议;而第二阶段,均为新发生业务,可以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