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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部解读养老险“理解误区”

出 版 物:《人力资源管理》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年 卷 期:2010年第2期

页      面:138-138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50301[文学-新闻学] 05[文学]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120404[管理学-社会保障]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 

主  题:理解误区 养老险 用人单位 缴费工资 解读 基本养老保险 工资基数 缴费费率 

摘      要:“单位缴费转移12%:误以为损失88%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单位费率为工资基数的20%左右,个人费率为工资基数的8%。办法中的原文是,“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名的总和转移。也就是说,单位缴费费率如果是20%,应该转出其中的12%部分,剩余8%的部分留在转出地,这8%也就是部分人认为“损失掉的部分,而非“损失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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