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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者的宪法?还是人民的宪法?简评克莱默教授《人民自己——民粹立宪主义与司法审查》

Review on Larry Kramer's The People Themselves:Popular Constitutionalism and Judicial Review

作     者:翟国强 

作者机构:浙江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中外法学》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年 卷 期:2007年第19卷第3期

页      面:379-38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宪法保障制度 司法审查 司法者 人民 立宪主义 克莱默 违宪审查制度 公权力机关 

摘      要:民主政治要求公权力机关最终需对人民负责,而在司法违宪审查制度下,非经民主选举产生的法官却可以审查民意机关的立法,如此构成了司法审查和民主之间的一个悖论。由司法机关进行违宪审查是美国宪法保障制度的一大特色,但美国宪法文本中并没有司法审查的明确规定,因此司法审查在宪法秩序中究竟如何定位,一直是美国宪法学界所争论不休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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