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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德二柄”到“霸王道杂之”——秦汉统治思想的嬗变

From "the Unique Rule by Legality" to "the Rule by Combining Rites with Legality"——The Ideological Changes of the Rulers of Qin and Han Dynasties

作     者:张仁玺 邹颖 ZHANG Ren-xi;ZOU Ying

作者机构: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中心山东济南250014 

出 版 物:《临沂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Linyi Teachers' College)

年 卷 期:2005年第27卷第4期

页      面:98-101页

学科分类: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秦汉 霸道 王道 异同 

摘      要:秦国以法家的赏罚理论为指导制定国策,经过商鞅变法,国力强盛,终灭六国。秦统一后,继承了法家不重视道德教化的传统,加之专任刑罚,阶级矛盾激化,以致速亡。秦因法家思想而兴,也亡于法家思想。从秦运用“刑德二柄的法家思想及专任刑罚到汉代采用礼法并用的“霸王道杂之的转变大约经历了近一个世纪,这近百年的时间可以称之为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思想的大变化时期,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秦汉两代统治思想变化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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