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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国公共会计制度看法国司法性审计

作     者:徐吉明 

作者机构:审计署外资司 

出 版 物:《审计研究》 (Auditing Research)

年 卷 期:2001年第4期

页      面:9-1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0201[管理学-会计学]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主  题:法国 公共会计制度 司法性审计 审计监督 审计法院 

摘      要:司法性审计模式是政府审计管理体制中的一种重要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审计机关不仅具有相关审计职能,而且还拥有一定的司法权限,从笔者掌握的资料来看,目前实行司法性审计模式的国家主要集中在西欧大陆以及南美和非洲等一些拉丁语系的国家,比较典型的如法国、意大利和巴西,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国家设立审计法院,不同程度地享有最高法院的一些特权,即可以对违法或者造成损失的事件进行审理并予以处罚,法国作为司法性审计体制的发源地,当之无愧是其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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