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会学视野下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
Administr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cs in Legal SociologyContext作者机构: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
出 版 物:《中国法学》 (China Legal Science)
年 卷 期:2006年第3期
页 面:59-6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纠纷解决 行政纠纷 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 行政诉讼 ADR
摘 要:在法社会学“纠纷三阶段理论的框架中,社会整体层次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忍受、“回避、“压服、“调解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和“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等类型。其中,“调解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和“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对于缓解因行政纠纷导致的社会压力,维护既有行政法律秩序的正统性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我国的“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的行政诉讼制度由于存在着吸收纠纷的范围有限、第三者中立性缺失等问题,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有必要建立多元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行政领域引入AD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