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入功臣之家为奴刑罚考论
A Study on the Punishment of Enslaving the Families of the Meritorious Minister in the Qing Dynasty作者机构: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41008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城南学院410004
出 版 物:《历史档案》 (Historical Archives)
年 卷 期:2024年第3期
页 面:97-103页
核心收录: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明清社会结构与历史趋势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20AZS008
摘 要:将谋反、谋叛罪犯的家属罚入功臣家为奴是清律规定的刑罚。清前期法司在处置这类罪犯家属时,并未罚入功臣家为奴。乾隆初年,官方才切实执行这一刑罚,相关事务由值年旗负责。入功臣家为奴的罪犯家属,主要分配给旗下大臣,赏赐事宜由皇帝定夺。乾隆朝赏赐罪奴一度颇为正式,曾在午门以掣签的方式分配,有不少大臣频繁受赏。乾隆晚年开始将罪犯男家属改为阉割后罚入内务府当差;迟至道光年间,停止发功臣之家为奴,转为发遣各地驻防官兵为奴。清末修律时,删除将叛逆罪犯家属缘坐为奴的法条,该刑罚被彻底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