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厂务要公开 事务要参与 决策要共商 重庆市总工会畅通职... 收藏

厂务要公开 事务要参与 决策要共商 重庆市总工会畅通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监督渠道

作者机构:重庆市总工会办公室 

出 版 物:《工会信息》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年 卷 期:2014年第34期

页      面:39-39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主  题:监督渠道 建工会 行为责任 推行厂务公开 暂行规定 合理化建议 公司制企业 日常事务管理 商业机密 

摘      要:重庆市总工会办公室报道重庆市总工会紧扣民主法制领域改革,落实三个要畅通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监督渠道,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厂务要公开。为推动《重庆市厂务公开条例》落实,重庆市总工会配套出台了《关于实行厂务公开责任制的规定》、《关于违反厂务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引导企业做到四有。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