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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权具体化的必要性分析

作     者:缪倩 

作者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出 版 物:《湘潮(理论版)》 

年 卷 期:2011年第8期

页      面:30-30,3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信用 信用权 缺陷 信用权具体化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民事主体间的信用关系显得尤为重要。纵观我国的《民法通则》,并没有信用权的相关规定。我国法律对于信用权的规定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中,并且保护范围狭窄,造成了信用缺失现象层出不穷的不良影响。因此,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来谈论信用权具体化的必要性,明确其重要性,以期我国在未来的民法典的设计中能将信用权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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