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权具体化的必要性分析
作者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出 版 物:《湘潮(理论版)》
年 卷 期:2011年第8期
页 面:30-30,3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民事主体间的信用关系显得尤为重要。纵观我国的《民法通则》,并没有信用权的相关规定。我国法律对于信用权的规定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中,并且保护范围狭窄,造成了信用缺失现象层出不穷的不良影响。因此,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来谈论信用权具体化的必要性,明确其重要性,以期我国在未来的民法典的设计中能将信用权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