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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协议法律效力的判定与扩张

Determination and Expansion of the Legal Validity of Service Period Agreements

作     者:赵惊涛 冯艾琳 ZHAO Jing-tao;FENG Ai-lin

作者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出 版 物:《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24年第5期

页      面:142-15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3AFX017) 

主  题:服务期 法律效力 服务期协议 服务期规则 劳动合同法 

摘      要:服务期协议法律效力的判定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其为一种高度关涉当事人利益得失的法律操作。在判定服务期协议法律效力时,应确立和遵循一套合理并可操作的判定标准并秉持效力认定的基本态度。服务期协议效力具否之判定应分别考察主体、内容、形式和意思表示四大要素。如果可以同时满足主体适格性、内容合法性、形式完备性和意思表示真实性,则一般可判定服务期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对于形式欠缺完备性和意思表示欠缺真实性的服务期协议,在个案研判中不应机械和刚性地一味确认服务期协议无效,宜更加灵活和变通地处理这两种瑕疵情况下的效力问题,以充分体现和践行契约效力规则所应秉持的“尽量有效的基本立法态度。服务期协议的时间效力和对人效力更具复杂性,需要在兼顾劳资双方利益的基础上适度突破契约相对性,肯认服务期效力在对人和时间层面上的适度扩张并加以必要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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