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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题旨、非常情境及客观表达的兴趣

作     者:李正纲 

出 版 物:《克拉玛依学刊》 (Journal of Karamay)

年 卷 期:1991年第2期

页      面:80-86页

学科分类:0303[法学-社会学] 03[法学] 

主  题:精神现象 象表 美刺 物质现象 人格品质 《诗序》 说话人 李义府 薛能 溟渤 

摘      要:语言表达是普遍令人困惑的问题。本文讨论表达的艰难处及我们一般的处理方式,涉及主观表达、客观表达等概念,这些概念笔者在《主观表达、客象表达和二元表达》、《表达方式的网格》两文中曾予探讨。所谓主观表达就是直接呈现表达对象——某种精神现象或物质现象,特点是直切明快,表现说话人坦率、勇猛等人格品质,客观表达是将所要表达的对象——某种精神现象或物质现象——用另外的精神现象或物质现象婉转地呈现出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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