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彭艳崇
作者机构:澳门理工学院社会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所
出 版 物:《法制与社会》 (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年 卷 期:2012年第2期
页 面:5-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2[法学-法律史]
主 题:早期斯多葛学派 自然法 有限理性
摘 要:早期斯多葛学派认为自然法是自然宇宙中的一种客观规律和人类社会的共同规律。该学派一方面赋予人以平等的理性,每个人都可以依据理性过自然的生活;另一方面,只承认人的有限理性或部分理性,人只分享有世界理性的部分理性,人类只能逐步地发展或锻炼自己的理性才能去把握外在世界,自然法也规定了人类理性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