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用体系的构建与商法的完善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redit System and the Complete of the Commercial Law作者机构: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出 版 物:《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03年第36卷第3期
页 面:72-7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良好的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信用是商法的道德基础,商法是信用的制度保障。我国信用体系的主要问题是:社会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道德规范;信用信息公开方面无据可依,信用数据市场化程度低,信用中介服务的市场化程度低,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应在信用管理的宏观规制、信用信息公开、培育信用中介机构、建立惩罚、约束机制等方面完善我国的商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