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央地法律关系中的宪法主体及其利益博弈
On the Constitutional Subject in the Leg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entral and the Local and Their Interest Game作者机构:广州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11
出 版 物:《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年 卷 期:2012年第27卷第6期
页 面:29-3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央地财政权限配置与规范的宪法学研究"资助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0YJA820075) 广州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MLY1-101001)
摘 要: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宪法学上的一个基本命题,受到多方宪法主体的影响。由于宪法基础的缺失,我国央地关系的协调呈现出了较多的非理性色彩。为此,就必须透过多方宪法主体之间的博弈与互动,理解和把握央地法律关系的实质和全貌,在宪政层面上实现央地间的规范性分权,构建起制度化的公平、公正的利益博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