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美国《综合犯罪控制与街道安全法》的历史考察
作者机构:上饶师范学院历史地理与旅游学院江西上饶334001
出 版 物:《许昌学院学报》 (Journal of Xuchang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24年第43卷第4期
页 面:80-87页
学科分类: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基 金:江西省社会科学“十四五”(2023年)基金项目“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城市警务改革问题研究”(23LS06)
摘 要: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的民权运动与“伟大社会改革都试图在遏制街头犯罪方面有所作为,但它们终究为历史洪流所挟裹,其中许多政策与举措反而令街头犯罪问题愈演愈烈。在此背景下诞生的《1968年综合犯罪控制与街道安全法》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最重要的治安立法。它打破了联邦政府不能直接参与地方性治安问题的政治传统,通过为州与地方的警务机构、警察培训学校和科研院所提供财政资助,规范刑事司法诉讼、加强对窃听行为的管制、控制州际枪支贸易等方式,规范警察的行为、提高执法机构的效能,并由此成为60年代末以来美国社会治安政策体系的枢纽。《安全法》并未立竿见影地降低七八十年代美国的犯罪率,但终究在较长的历史时段上有所作为,而代价则是令该国沦为“监狱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