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者如何保护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出 版 物:《科技与出版》 (Science-Technology & Publication)
年 卷 期:2007年第4期
页 面:44-4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信息网络传播权 出版者 中国经济学 保护 农村经济发展 版权转让合同 农村研究 乡村建设
摘 要:[案情与背景]北京S公司(原告)通过与A、B两人签订版权转让合同受让取得《影响农村经济发展滞缓的主要原因》和《对农业税取消后几个现实问题的思考》(分别于中国农村研究网2004年12月28日和中国经济学教育网2005年1月4日刊发)的著作权;Z大学(被告)农村研究中心乡村建设网分别于次日和同日转载了两文,并注明了作者姓名和文章来源。2005年4月和2006年6月原告两次委托律师向被告发出律师函,称“乡村建设网转载两文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索要经济损失、公证费、律师费等共计8000余元。被告“乡村建设网于见函当日删除了A、B文,并回复律师函,表明了学术性网站使用的合理性,告之已删除两文。2006年10月,原告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分别请求判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公证费、律师费、交通食宿费、其他费用6600元和5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