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客观比例实现协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作者机构: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天津300222
出 版 物:《前沿》 (Forward Position)
年 卷 期:2006年第7期
页 面:150-153页
学科分类:0303[法学-社会学] 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30301[法学-社会学]
摘 要: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经济社会中存在亟待解决的不和谐因素。由于当前存在社会分工和协作,整个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存在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辩证关系的客观实际。客观实际和需要产生并决定比例,按比例是实现协调的基础,协调是和谐的前提,遵循按比例规律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达和谐,按客观比例实现协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