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金华市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办法》的通知(金医保发﹝2024﹞8号)
作者机构: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出 版 物:《金华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24年第2期
页 面:52-62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2[管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可授管理学、医学学位)] 1004[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医学]
主 题:桡骨远端骨折 支付标准 疗效价值 腰椎间盘突出症 付费办法 基准点 中医药 卫生健康
摘 要: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让改革惠及更多参保群众,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部分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病种标准等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并新增6个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病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病例申报审核流程及部分病种标准调整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病例的申报、审核等经办流程,调减桡骨远端骨折等6个病种的标准住院日,提高桡骨远端骨折等10个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病组的基准点数,调整腰椎间盘突出症收入住院指征和支付标准(见附件1)。